工伤认定的单位及程序是什么-王超群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的单位及程序,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

工伤认定主要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来申请。这是因为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

  1. 申请时限:

    •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2. 提交材料: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审核与受理: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 调查核实: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5. 作出决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
  6. 送达决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注意事项

  • 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算时间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即申请人按规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请材料之日。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应从材料补齐之日起开始计算。
  • 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工伤认定的单位及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