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且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其他相关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简称“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业绩不达标”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按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例如:若您工作3年,月工资为1万元,则经济补偿金为3万元,赔偿金为6万元。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若您希望保留工作,可向公司或劳动仲裁机构主张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发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 需注意:若公司已明确表示无法安排原岗位或您因客观原因(如健康问题)无法继续工作,可能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诉求。
其他相关权益
- 产假及生育津贴:若您已符合生育条件,公司仍需为您缴纳社保至产假结束,您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及产假工资。
- 未休年假工资:若公司未安排您休年假,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 加班费、奖金等:若公司拖欠或克扣,可一并主张。
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业绩考核材料等,证明公司违法解除的事实。
- 协商或投诉:先与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及时主张权利: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行动以避免权益受损。
若您需要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协助准备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