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跟业委会合同到期物业费怎么交-何丽芬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房产纠纷

物业与业委会合同到期后,物业费的缴纳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合同到期后物业继续提供服务,且业委会未明确反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若物业继续提供服务且业委会未明确拒绝,原合同继续有效至新合同签订或服务终止。此时业主仍需按原合同标准缴纳物业费,直至新合同生效或物业停止服务。
    法律依据:合同终止后,物业继续提供服务视为事实合同关系,业主享受服务即需支付对价。

  2. 合同到期后物业停止服务,或业委会明确要求物业撤场
    若物业已停止服务(如保安、保洁、设备维护等),业主无需继续缴纳物业费。但需注意:

    • 若物业因业主欠费提前撤场,业主可能需补缴撤场前的费用;
    • 若业委会已选聘新物业,原物业应在新物业进场后撤出,期间费用由原物业收取。
      法律依据:服务终止后,物业无权收取未提供服务期间的费用。
  3. 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未选聘新物业,物业继续服务但双方未续签合同
    此时属于“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仍需按原标准缴费,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书面通知)。若业主拒缴,物业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并可能主张违约金。
    风险提示:长期不签合同可能导致服务标准模糊,建议业委会尽快启动新物业选聘程序。

实务建议:

  • 对业主:保留缴费凭证,若对服务不满可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更换物业;
  • 对物业:合同到期前应书面提醒业委会续签,避免服务“空窗期”导致欠费纠纷;
  • 对业委会:及时组织新物业选聘,避免因合同缺失引发群体性矛盾。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纠纷细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