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怎么规定售卖过期牛奶制品的-唐雪榕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侵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售卖过期牛奶制品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行政处罚层面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若商家售卖过期牛奶制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处罚:

    • 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过期牛奶制品;
    • 罚款幅度: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20倍罚款;
    • 情节严重情形: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拒不改正或多次违法,可吊销许可证。
  2. 刑事责任层面
    若售卖的过期牛奶制品导致消费者健康损害(如食物中毒、器官损伤等),且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要件,商家可能面临: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消费者维权途径

    • 索赔权利: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最低1000元);
    • 举报途径: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举报;
    • 证据保留:需保存购物小票、过期牛奶制品实物、医疗诊断证明等关键证据。

温馨提示:若您发现商家售卖过期食品,建议立即拍照取证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可依法主张赔偿。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