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跟自己处对象期间的互相买的礼物 分手后可以要回去吗 民法条支持-刘季锋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婚姻家庭

在恋爱期间,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后能否要回,这确实是一个涉及赠与合同及附条件赠与的复杂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一、一般赠与的礼物

对于恋爱期间出于增进感情、表达爱意而自愿无偿给予的日常性、一般性礼物,如鲜花、衣物、零食、普通饰品等,这些通常被视为无条件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旦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赠与行为即告完成,赠与人便不能要求返还。这是因为这类赠与体现了恋爱期间的情感交流和互相馈赠,不附带任何特殊条件。

二、附条件赠与的礼物

然而,如果赠与的财物具有特殊性,且赠与的目的是为了与对方结婚,比如大额现金、房产、车辆、昂贵的金银首饰等,那么这种赠与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所附的条件就是双方能够缔结婚姻关系。若最终双方未能结婚,即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人则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受赠人返还这些财物。这一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虽然该规定主要针对彩礼,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其他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也会参照类似原则处理。

三、特殊含义的转账和赠与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转账和赠与也需要注意。比如,具有特殊意义金额的转账,如520元、1314元等,这些通常被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分手后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而如果转账时明确备注为借款,即使双方是恋爱关系,也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分手后出借人可以凭借转账记录、备注等证据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四、建议与总结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建议双方首先尝试友好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无果,且涉及价值较大的财物返还问题,那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这样既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纷争。

总的来说,能否要回送给女朋友的礼物,关键在于赠与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一般赠与的礼物通常无法要求返还;附条件赠与的礼物在条件未成就时可要求返还;而具有借款性质的“礼物”则可依据借款合同追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兼顾法律与情感因素,理性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