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不成立的案例-陶立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合同纠纷

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不成立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其核心在于合同双方或一方的真实意思与表示出来的意思不一致,从而影响了合同的效力。以下从几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并举例说明:

1. 欺诈导致的合同不成立

案例概述: 甲公司为了获取乙公司的投资,故意夸大其项目的盈利前景,并伪造了虚假的财务报表。乙公司基于这些虚假信息作出了投资决定,并签订了投资合同。后来,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的项目实际并不具备盈利潜力,且财务报表存在严重虚假。

法律分析: 在此案例中,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乙公司选择撤销合同,则该合同自始不成立,甲公司需承担因此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2. 胁迫导致的合同不成立

案例概述: 丙因欠丁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丁威胁丙若不签订一份将丙名下房产转让给丁的合同,就将丙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丙在胁迫下签订了该合同。

法律分析: 此案例中,丁的行为构成了胁迫。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丙若选择撤销合同,则该房产转让合同自始不成立,丁需返还房产,并可能因胁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重大误解导致的合同不成立

案例概述: 戊与己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戊向己出售一批“高级进口红酒”。实际上,戊误将一批普通国产红酒当作高级进口红酒出售给了己。己在收到货物后发现真相,要求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 在此案例中,戊因对货物的性质产生了重大误解而签订了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己作为受误解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成立,戊需承担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4. 显失公平导致的合同不成立(虽不直接等同于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常伴随意思表示不自由)

案例概述: 庚因急需资金周转,向辛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庚若逾期还款,则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庚在签订合同时,因急需资金而未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后因无法按时还款而面临巨额违约金的支付。

法律分析: 虽然此案例主要涉及的是显失公平问题,但显失公平往往与意思表示不自由紧密相关。若庚能证明其在签订合同时因急需资金而处于明显劣势地位,且合同条款对其极为不利,导致其意思表示不自由,那么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若合同主要条款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则整个合同可能因缺乏合理对价而自始不成立或部分不成立。

总结与建议: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导致合同不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确保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原因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销。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