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不成立的情形-肖响华律师|法行宝
2025-04-10 合同纠纷

合同条款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

  • 核心要点: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则合同条款不成立。
  •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成立要求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实例说明: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某商品的要约,但乙回复时改变了商品的价格或数量,双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此时合同条款不成立。

二. 合同客体不确定

  • 核心要点:合同的客体即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果合同的客体不确定,则合同条款无法明确,合同不成立。
  • 法律依据: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合同客体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明确,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 实例说明:例如,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买卖的商品种类或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合同条款因客体不确定而不成立。

三. 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 核心要点: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物的给付,则合同不成立。
  • 法律依据:虽然《民法典》未直接规定要物合同的概念,但根据合同法的原理和实践,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等)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 实例说明:例如,甲将某物品交给乙保管,但双方未签订书面保管合同。此时,如果甲未将物品实际交付给乙,则保管合同因未履行物的给付而不成立。

四. 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 核心要点: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房地产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需经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果当事人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则合同不成立。
  • 法律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类型合同的批准、登记手续有明确规定。
  • 实例说明:例如,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双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此时,该房地产买卖合同因未履行登记手续而不成立。

五.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

  • 核心要点: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实际履行,则合同条款不成立。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实例说明:例如,甲与乙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且乙也未向甲提供借款。此时,该借款合同条款因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而不成立。

六. 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 核心要点: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如果只有一方当事人自行订立合同,则合同条款不成立。
  • 法律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要求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 实例说明:例如,甲自行在一份合同上签字并盖章,但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或达成一致。此时,该合同因只有一方当事人自行订立而不成立。

我的观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有效性。如因上述情形导致合同条款不成立,当事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协商解决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