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年开始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判决书-黄宏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行政纠纷

从2014年1月1日起,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判决书,但这一申请需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与背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以不在互联网公布。这些特定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不公开判决书的条件

  1. 涉及特定敏感信息:如判决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如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性侵犯的案件等)或商业秘密,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

  2. 调解结案或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且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不公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

  3. 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这类案件涉及家庭隐私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

  4. 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人民法院认为判决书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如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涉及重大敏感事件等。

三、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申请时机:当事人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不公开申请。

  2. 申请材料: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公开的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将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不公开条件的,将决定不在互联网公布判决书。

  4. 保密义务:即使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人民法院仍应遵守保密义务,确保判决书内容不被泄露。

四、实际案例与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综合判断是否满足不公开的条件。例如,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未来发展,人民法院通常会决定不在互联网公布判决书。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也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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