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围标是否属于骗取中标行为-郭美娜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合同纠纷

串标围标确实属于骗取中标行为,以下从法律定义、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三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义

串标和围标是招投标领域中两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它们均以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串标和围标均被明确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认定标准

  1. 串标的认定标准:

    • 直接证据:如存在书面的串通投标协议或口头约定,并有其他证据佐证,可直接认定串标行为。
    • 间接证据:包括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投标文件异常雷同、投标行为协同(如轮流中标、陪标)、人员关联或利益输送(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人员交叉任职、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并在投标过程中表现出异常行为)、以及其他异常迹象(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
  2. 围标的认定标准:

    •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如泄露招标信息、设定倾向性条款、操纵评标过程、以及其他异常往来(如招标人与某一投标人频繁接触,缺乏合理解释和正当理由)。
    •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如约定抬高或压低报价、轮流中标、内部竞价(投标人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并约定给未中标者“补偿费”)等。

三、法律后果

对于串标和围标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 民事责任:串标和围标行为可能构成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串标和围标行为可能面临罚款、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情节严重的串标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同样依照此款规定处罚。

实际应用中的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为防范串标和围标行为,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加强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 提高透明度:增加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如公开招标信息、评标结果等,降低串标和围标的发生概率。
  • 严惩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串标和围标行为,应依法严惩,以儆效尤,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串标围标不仅违反了招投标领域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它们确实属于骗取中标行为,并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果您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