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同一家公司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一个考察期,它适用于新进单位的劳动者。对于已经与公司建立过劳动关系、续签合同的老员工,由于公司在前一份合同的履行期间已经对其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有了足够的了解,因此同意续签即表示双方之间的互相肯定和认可,此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些关于试用期的其他重要信息,以帮助您更全面地了解这一制度:
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的期限也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这两个标准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确实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试用期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