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用人单位满五年才给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而不是等到满五年或其他任何特定时间点。
此外,近期关于社保缴纳的新规定也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法定强制性。例如,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就明确指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即使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或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需强制缴纳社保。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规避社保缴纳来降低成本。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被要求补缴社保费用、支付滞纳金等,还可能对员工的长期权益造成损害,如影响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因此,作为员工,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您缴纳社保,并可以通过定期核查社保记录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满五年才给交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应该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其依法为您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