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可以直接扣留吗-任大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合同纠纷

质保金是否可以直接扣留,需分情况讨论,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分析如下:

  1. 合同有明确约定时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保金的扣留条件、比例、期限及扣留后的处理方式(如用于维修、赔偿等),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过高调整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直接扣留质保金。
    示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留5%质保金,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直接扣留用于修复”,若承包人未履行修复义务,发包人可依约扣留。

  2. 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
    若合同未约定质保金扣留规则,或约定模糊导致双方争议,则需结合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处理:

    • 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若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此时,若质保金性质等同于“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预付款”,且损失金额明确,守约方可能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扣留,但需证明损失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
    • 交易习惯:若行业惯例或双方过往交易中存在“默认扣留规则”(如“质保金用于最后结算抵扣”),且对方未提出异议,可能被认定为补充合同条款,但需证据支持。
  3. 直接扣留的合法性边界
    即使合同有约定,以下情形下扣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 扣留金额过高:若质保金比例显著超过实际可能发生的损失(如合同总价20%但实际维修成本仅2%),可能被法院调整(《民法典》第585条)。
    • 扣留条件不成就:如质保期未满、质量问题非承包人责任,或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即自行扣留,可能构成违约。
    • 扣留后未处理:若扣留后长期不结算、不退还,可能涉嫌不当得利。

建议:

  • 对发包人:在合同中明确质保金条款(比例、期限、扣留条件、退还规则),扣留时留存质量问题证据(如检测报告、维修记录)。
  • 对承包人:若被扣留,可要求发包人出具扣留依据,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确认扣留合法性及金额。

如有具体合同或纠纷场景,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会结合条款和案例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