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案件终本是否把被执行列为失信-姜海武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经济纠纷

借款案件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一定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1. 终本的含义与条件:

    • 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无法处置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时,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方式。
    • 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彻底结束,而是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2.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条件:

    •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 终本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关系:

    • 终本只是执行程序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方式,它并不直接决定被执行人是否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被执行人是否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上述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条件。
    • 如果被执行人在终本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符合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条件,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案件被终本,不要灰心丧气,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下落,以便法院恢复执行。
    • 同时,债权人也可以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如果发现其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案件被终本,应该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免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和日常生活。

总结来说,借款案件终本并不直接导致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是否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满足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条件。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