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在什么时机下才算-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是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违法行为,这包括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抢劫)和其他违法行为(如殴打他人、非法侵入住宅)。如果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而实施反击,则构成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甲误以为乙要攻击自己,而先动手打了乙,但乙实际上并没有攻击甲的意图,此时甲的行为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2.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的时间段内进行。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为标志,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侵害行为尚未着手,只要已经对合法权益造成紧迫现实的危险,也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则是不法侵害已经被制止、不法侵害人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侵害或逃离现场时。例如,丙正在持刀抢劫丁,丁在丙动手时进行反抗,将丙制服,此时丁的行为就构成正当防卫;但如果丙已经逃跑,丁还追上去继续攻击丙,则丁的行为就不再构成正当防卫。
  3. 具有防卫意识:

    • 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防卫意图必须明确且合法,不能是基于个人恩怨或报复心理进行的反击。例如,戊和己因琐事发生争执,戊先动手打了己,己随后反击将戊打伤,但如果己的目的是为了报复戊之前的攻击,而非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的侵害,则己的行为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4. 针对侵害人防卫:

    •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本身进行。不能对与不法侵害无关的第三者进行攻击。例如,庚在抢劫辛时,辛不能为了制止庚的抢劫行为而攻击庚的家人或无辜的路人。
  5.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

    •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必要限度”通常是指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重大损害”一般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然而,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壬在强奸癸时,癸为了保护自己而将壬打伤甚至打死,癸的行为就不构成防卫过当。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涉及正当防卫的情况,或者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