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仲裁的范围广泛,几乎涵盖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各类争议。以下是对劳动仲裁范围的详细归纳: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具体情形: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起始和终止时间等问题产生争议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例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与否有分歧的情况。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此类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订立: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的承诺与合同内容不符引发的争议。
    • 履行: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者未完成工作任务等引发的纠纷。
    • 变更: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改变工作岗位、地点、待遇等合同内容,劳动者不同意而产生的争议。
    • 解除: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在医疗期内解雇)或劳动者依法解除但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等情况。
    • 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在满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下,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等引发的争议。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此类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具体情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除名处理,或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主动辞职、离职时,双方在相关问题上产生的争议。例如,公司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除名,员工认为自己并无过错,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项,此类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工作时间: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 休息休假:不按规定给予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休息权利,或休假期间克扣工资。
    •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少缴或漏缴社会保险费。
    • 福利:未按规定提供带薪年假、节日福利、住房补贴等。
    • 培训:涉及专项培训费用和服务期约定的争议,或以培训为名收取高额费用。
    • 劳动保护: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项,此类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劳动报酬:拖欠、克扣工资,不按约定支付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 工伤医疗费: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医疗费。
    •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赔偿金。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此类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具体说明: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未明确列举但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类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可能会出现新的劳动争议类型,这些也将被纳入劳动仲裁的范围。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六项,此类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法律建议:劳动者在遇到上述任何一类争议时,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劳动者在申请仲裁前,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进一步思考: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其范围广泛且具体。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首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争议类型,然后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果争议较为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