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两个月未发工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的赔偿或权益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特定情形下还可主张赔偿金,具体如下: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若用人单位两个月未发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全部拖欠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应得收入。
主张经济补偿金(需满足法定条件)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张赔偿金(需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等严重违法行为)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实务建议: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伴随其他违法行为(如未缴纳社保、强迫劳动等),劳动者可一并主张相关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