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方在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以前把客人烫伤了怎么办-刘荟萍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侵权纠纷

店方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期间烫伤客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即使店方未办理营业执照,只要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如提供餐饮服务),即需对顾客的人身安全负责。烫伤事故发生后,店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若店方拒绝赔偿,顾客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法院会依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店方未设置防烫提示、服务操作不当等)。

  2. 行政处罚风险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若店方在事故后仍不办理营业执照,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但这不影响其已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3. 刑事责任可能性
    若店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顾客重伤(如使用高危加热设备未采取防护措施),可能涉嫌《刑法》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此类案件多以民事赔偿为主,刑事立案需满足“重伤”等严重后果。

建议行动:

  • 对顾客:立即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赔偿;
  • 对店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主动与顾客协商赔偿,避免行政处罚和声誉损失;若争议较大,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烫伤程度、店方是否主动救助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结合具体情形分析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