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相撞擦伤不追究后怎么处理-刘攀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交通事故

若电车相撞导致擦伤,双方已明确表示不追究责任,后续处理可分以下两种情况:

  1. 若双方已达成书面或口头和解协议,且无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若双方已就赔偿、责任划分等事项达成一致(如口头约定“互不追究”或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建议:

    • 保留证据:保存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和解协议(如有)等材料,以防后续反悔;
    • 履行约定:若协议中涉及赔偿(如一方承担医疗费),需按约定履行,避免因未履行导致对方起诉;
    • 无需报警:若伤情轻微且无争议,可不再通过交警部门处理,但若后续出现并发症(如感染、疤痕增生),仍可依据《民法典》第1213条主张赔偿。
  2. 若未达成协议,或事后反悔
    若双方未签署书面协议,或一方事后以“伤情加重”“未协商一致”等理由反悔,可能引发纠纷。此时建议:

    • 及时固定证据: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同时保留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证据;
    • 协商或诉讼: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协商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注意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需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补充提醒:即使双方表示“不追究”,也需谨慎处理。若擦伤涉及面部、关节等易留后遗症部位,建议先就医检查,确认无大碍后再协商和解,避免因伤情恶化导致后续纠纷。若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