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的情况下能否让证人先做个笔录-高万春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行政纠纷

在延期开庭的情况下,确实可以让证人先做笔录,但具体操作需遵循法定程序并考虑案件实际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1. 法律程序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类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固定证据、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以在开庭前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 延期开庭并不妨碍对证人的询问和笔录制作。只要证人愿意配合,且询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如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场、出示相关证件、告知证人权利义务等),就可以进行。
  2. 实际操作角度:

    • 在延期开庭的情况下,由于原定开庭时间被推迟,这为调查取证提供了更多时间。因此,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对关键证人进行询问,以完善证据链。
    • 询问证人并制作笔录时,应确保笔录内容详细、准确,反映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应让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其真实性。
  3. 注意事项:

    • 虽然延期开庭期间可以制作证人笔录,但应确保笔录的制作不违反法定程序,不侵犯证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证人因特殊原因(如健康、安全等)无法在延期开庭期间接受询问,应考虑采取其他措施(如视频询问、书面证言等)来固定证据。
    • 在制作证人笔录时,应尽可能记录证人的原话,避免对证人证言进行主观解读或修改。
  4. 法律后果角度:

    • 如果证人笔录制作合法、有效,且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该笔录将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 反之,如果证人笔录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形(如未告知证人权利义务、未让证人签名等),则可能影响其证据效力,甚至导致该笔录被排除在定案证据之外。

建议:在延期开庭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应提前与证人沟通好时间、地点等事宜,并确保询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同时,应妥善保管好证人笔录等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庭审使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