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吗-刘丰铭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确实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并生效。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原理

  1.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一法律条文直接指出了赠与合同成立的两个核心要素:一是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二是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赠与合同无法成立并生效。

  2. 合同原理:合同的本质是双方或多方的合意。在赠与合同中,这种合意体现在赠与人愿意无偿转让财产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愿意接受这一财产转移。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那么双方就没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自然无法生效。

二、赠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具体条件

  1.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需明确表示愿意无偿转让财产,受赠人需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该财产。这种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表达,但通常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必须具备理解和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能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表示意思。

  3. 内容合法: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不得是违禁品或非法所得。

  4. 形式要求:虽然赠与合同通常不需要特定的形式,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大额财产或特殊财产的赠与,可能需要经过公证等特定形式才能生效。此外,如果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实例解析

以甲将一台电脑赠与乙为例:

  • 当甲表示要将电脑赠与乙时,这仅是甲发出的赠与要约。
  • 只有当乙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台电脑时(即作出接受的承诺),甲乙之间关于这台电脑的赠与合同才正式成立并生效。此时,甲才有义务将电脑交付给乙。
  • 若乙未表示接受或明确表示拒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甲无需履行交付义务。

四、特殊情况下的赠与合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明确的双方签字或书面形式,赠与行为也可能被视为有效。例如: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即使赠与人未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也有权请求交付。
  • 事实赠与行为:在某些情形下,尽管没有书面赠与合同或双方签字,但如果赠与人已实际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也接受了该财产,那么可以基于双方的行为认定赠与事实的成立,此时赠与关系依然有效。

总结与建议:

赠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必须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这是民法合同原理的基本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涉及大额财产或特殊财产的赠与,还可以考虑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您在赠与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