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市属高校聘任副校长合同由谁来签”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高校内部管理和聘任流程的规范。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明确提及合同签订的具体人选,但我们可以根据高校管理的常规做法和逻辑来推断。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市属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其聘任副校长的行为属于高校自主管理范畴。在聘任过程中,高校通常会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聘任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关于合同签订的具体人选,一般来说,这会是高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高校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是校长,但在某些情况下,校长可能会授权给其他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来代表学校签订合同。这种授权通常会在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
在聘任副校长的具体流程中,高校可能会先通过内部程序(如校委会讨论、选拔委员会评审等)确定副校长的人选,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与被聘任者签订聘任合同。合同内容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聘任期限、工作职责、薪酬待遇等。
此外,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高校在签订合同前可能会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合同签订后也会进行备案和归档,以备后续管理和查询。
综上所述,市属高校聘任副校长的合同通常由高校的法定代表人(如校长)或其授权的代表来签订。具体人选和签订流程可能会因高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会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来确保聘任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或指导,建议咨询相关高校的人事部门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