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告知函的要求-马长孝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告知函的核心要求如下,我将从法律要件、内容规范、送达方式三个维度为您详细说明:

  1. 法律要件必须完备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承租人或出租人决定不续租时,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具体期限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 若合同明确约定了”提前X日通知”条款(如提前30日),则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 若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建议至少提前15日书面通知,以留出对方寻找新租客/房屋的合理时间。
      特别提醒: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对方损失(如空置期租金),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2. 告知函内容需包含5项核心要素

    • 明确主体信息:写明出租方/承租方全称、联系方式;
    • 合同关键信息:房屋地址、租赁期限(起止日期)、合同编号;
    • 不续租声明:直接写明”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 房屋交接要求:约定腾退日期(建议与合同到期日一致)、房屋现状确认方式;
    • 其他事项:如押金退还方式、水电费结算等(若有特殊约定需注明)。
      示例条款:”贵我双方于2020年1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编号:XXX)即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现正式通知您:我方决定到期后不再续租,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腾退。”
  3. 送达方式需留存证据

    • 优先选择书面形式:EMS邮寄(备注文件名称)、电子邮件(需对方此前确认过邮箱)、微信/短信(需对方此前明确接受该方式);
    • 避免口头通知:口头通知难以举证,若必须口头沟通,建议后续补发书面函件;
    • 送达后跟进:通过电话确认对方收到,并录音留存证据。
      风险点:若未留存送达证据,对方可能否认收到通知,进而主张您承担违约责任。

特殊情形处理建议:

  • 若对方已出现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可在告知函中同步声明”因您违约,我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 若房屋存在需要维修的事项,可要求对方在腾退前修复,否则将从押金中扣除费用;
  • 若涉及商业租赁,需注意《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规定(若符合条件,需书面告知对方是否行使该权利)。

如需具体告知函模板或针对个案的修改建议,可直接向我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及双方情况,我将为您定制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