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还在用怎么下通知函-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还在用怎么下通知函”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仍在使用的法律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这意味着,双方仍然受到原合同条款的约束,但合同期限不再固定,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接下来,针对您需要下通知函的情况,我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明确通知目的:

    • 在通知函中,首先要明确您的目的,即告知对方租赁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但对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物,您希望就此事进行沟通或采取进一步行动。
  2. 引用法律依据:

    • 简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不定期租赁的相关规定,以说明当前法律状态,增强通知函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3. 描述现状:

    • 详细描述租赁物的现状,包括使用情况、是否保持原状等,以及您对租赁物现状的看法和期望。
  4. 提出要求或建议:

    •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要求或建议。例如,如果您希望对方继续租赁,可以提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建议;如果您希望对方搬离,可以明确告知对方搬离的期限和方式。
  5. 设定合理期限:

    • 无论您提出何种要求或建议,都应设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回应。
  6. 保留法律权利:

    • 在通知函中,应明确保留您在法律上的权利,如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等。

以下是一个通知函的示例:


通知函

致[对方姓名/公司名称]:

您好!

关于我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该合同已于[合同到期日期]到期且未续签。然而,据我们了解,您仍在继续使用租赁物(具体描述租赁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尽管如此,我们仍希望就此事与您进行明确沟通。

目前,租赁物的使用情况如下:[详细描述租赁物的现状]。我们对此表示关注,并希望您能保持租赁物的良好状态。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要求:[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建议或要求,如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搬离租赁物等]。请您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回复或采取相应行动。

若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回复或采取行动,我们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权利。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公司名称] [日期]


希望以上解答和通知函示例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