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私人老板借钱用于投资不还,是在店铺所在地起诉还是户口所在地起诉”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法院选择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应当向被告(即私人老板)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然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您应当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在起诉前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这一点对于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因为如果被告并不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而是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那么您就需要向这个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店铺所在地,这并不一定构成管辖法院的选择依据。除非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将店铺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并且您选择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那么通常认为出借人(即您)的住所地或者借款交付地(如银行转账的转账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在这个问题中,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确定私人老板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然后向该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约定,并且您选择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也可以考虑这一点。但无论如何,店铺所在地并不一定是管辖法院的选择依据,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诉讼能够顺利进行,我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条、借款协议、转账凭证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和被告的还款义务。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