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必须是财政资金吗-沈湘楠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围标串标是否必须是财政资金”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围标串标并不局限于财政资金项目。

围标串标是一种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通过不正当手段相互串通,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从而获取中标资格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通知,还是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都并未将围标串标行为限定在财政资金项目上。实际上,围标串标行为可能发生在任何类型的招投标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国有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甚至是私人投资项目。

以赣州市的通知为例,它明确指出了整治范围包括“政府性投资(含同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但同时也强调了要打击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这并未将围标串标行为局限于财政资金项目。

因此,无论项目资金来源如何,只要存在围标串标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作为投标人,应该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秉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招投标活动,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