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法则(定金罚则)适用于违约方,具体规则如下:
给付定金方违约
若支付定金的一方(买方/承租人等)未履行合同义务(如单方解除合同、未按约定付款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例如:甲向乙支付10万元定金购买房屋,后甲反悔不买,乙可没收该10万元定金。
收受定金方违约
若接收定金的一方(卖方/出租人等)未履行合同义务(如拒绝交付房屋、擅自提高价格等),则需双倍返还定金。例如:乙收受甲10万元定金后拒绝卖房,需向甲返还20万元。
关键前提与注意事项:
特殊场景: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双方均无需承担定金罚则责任,定金应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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