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退休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 法人企业都享受什么优惠-张波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与退休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后,法人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这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个方面。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优惠政策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进行加计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每支付给残疾职工一份工资,实际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两份,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享受这一优惠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 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增值税方面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但这一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

  1. 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 减缴政策:用人单位连续两年亏损,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75%,每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的,可申请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

  3. 特殊计算方式: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综上所述,与退休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后,法人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