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规定了哪十二种禁止行为-高雅琪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十二种禁止行为,这些行为均涉及国家秘密的安全与保密,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细分析: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十二种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解释: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 行为描述:未经授权,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或私自留存含有国家秘密的信息载体,如窃取、骗取国家秘密文件,或在调离涉密岗位后未按规定上缴秘密载体而私自持有。
    • 法律后果:此类行为直接威胁到国家秘密的安全,必须严格禁止,并依法受到处分。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 行为描述:将国家秘密载体进行交易、转送他人或擅自销毁,如将秘密文件卖给境外间谍组织,或私自将秘密资料转送给无权限接触的人员。
    • 法律后果:这些行为破坏了国家秘密管理秩序,极易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将依法受到严厉处分。
  3. 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 行为描述:使用普通邮政、快递等缺乏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 法律后果:由于这些渠道无法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因此极易在传递过程中造成国家秘密的泄露,将依法受到处分。
  4. 非法出境传递或携带国家秘密载体:

    • 行为描述: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 法律后果:这类行为使国家秘密处于失控状态,极大地增加了泄露风险,将依法受到严厉制裁。
  5.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 行为描述:在私人交往和通信等非工作场合提及国家秘密。
    • 法律后果:国家秘密应严格限制知悉范围,此类行为无法保证秘密信息的安全,极易造成泄露,将依法受到处分。
  6. 在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

    • 行为描述:通过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络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传递国家秘密。
    • 法律后果:互联网和公共信息网络是开放的环境,缺乏有效的保密防护机制,传递国家秘密极易被窃取,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7. 将涉密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

    • 行为描述: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
    • 法律后果:涉密设备存储着大量国家秘密信息,接入公共网络后黑客等可能通过网络攻击手段获取这些秘密信息,严重威胁国家信息安全,将依法受到严厉制裁。
  8. 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信息交换:

    • 行为描述: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 法律后果:此类行为会导致国家秘密从涉密系统流向公共网络,造成泄露,将依法受到处分。
  9. 使用非涉密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 行为描述: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 法律后果:非涉密设备没有经过专门的保密技术处理和管理,不具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条件,使用这些设备极易导致秘密信息泄露,将依法受到处分。
  10.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

    • 行为描述: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 法律后果: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手段,擅自卸载或修改这些程序会破坏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增加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将依法受到严厉制裁。
  11.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 行为描述: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 法律后果:退出的涉密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处理,以防止残留信息被泄露。此类行为极易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将依法受到处分。
  12.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 行为描述:未经授权对国家秘密进行复制、记录到其他介质或存储在非保密设备中。
    • 法律后果:此类行为扩大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增加了泄露的可能性,将依法受到处分。

总结与建议:

上述十二种禁止行为构成了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法律防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对于违反《保密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建议各机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加强对保密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