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书中是否可以撤销复议决定-刘海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行政调解书本身并不直接涉及撤销复议决定的问题,但若您是想询问基于行政调解书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可以撤销,那么答案是肯定的,特定情况下可以撤销。以下我将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行政调解书与行政复议决定的关系

行政调解书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在调解民事纠纷或行政争议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主要记录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而行政复议决定则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的关于维持、撤销、变更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

二、可以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

  1. 事实认定错误:

    •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决定时,所依据的事实不准确或不真实,如调查不充分、证据采信不当,导致错误地维持或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那么该决定书应被撤销。例如,在行政调解过程中,若行政机关未充分调查事实,导致调解书内容与事实不符,进而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的正确性,此时行政复议决定就可能因事实认定错误而被撤销。
  2. 适用法律错误:

    • 当行政复议决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不正确,或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存在偏差,影响了决定的合法性和正确性时,该决定书同样应被撤销。比如,行政机关在调解过程中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款,导致调解书内容违法,进而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此时行政复议决定就可能因适用法律错误而被撤销。
  3. 违反法定程序:

    • 行政复议过程中,若行政复议机关未遵循法定程序,如未依法通知当事人、未给予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机会、未按规定期限作出决定等,由此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可予撤销。虽然这一点不直接涉及行政调解书,但如果行政调解过程或行政复议过程存在程序违法,都可能影响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4. 超越或滥用职权:

    • 行政机关在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调解行为)时,若超出其法定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导致的行政复议决定亦可被撤销。例如,行政机关在调解过程中超越了其法定职权范围,作出了违法的调解书,进而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此时行政复议决定就可能因超越或滥用职权而被撤销。
  5.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 若行政机关的决定明显不合理或不当,且此不当性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则该决定书亦应被撤销。这同样适用于基于行政调解书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三、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途径和程序

  1.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撤销:

    • 上级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下级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时,可责令下级机关自行纠正或直接予以撤销。
  2. 通过司法审查撤销:

    •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复议决定存在错误时,有权判决撤销该决定书。

四、后续处理

  • 行政复议机关在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基于行政调解书的行政行为)后,可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总结与建议:

行政调解书本身并不直接涉及撤销复议决定的问题,但基于行政调解书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您认为行政复议决定存在错误或不当,可以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监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来寻求救济。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充分收集证据,明确自己的诉求,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