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要求不交公积金合法吗-赵许江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职工要求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职工要求不交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设立的单位或者新招录的职工,必须自招录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这意味着,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义务,而职工也有权享受这一福利待遇。

其次,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无效。因此,即使职工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一条款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再者,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法定的住房储金,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帮助职工积累住房资金,提高购房能力,还可以在职工需要时提供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负担。因此,职工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这一权益,而不是主动放弃。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职工要求不交公积金是不合法的,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这一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