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签了三方协议档案可以寄回生源地吗-郑炜轩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应届生签了三方协议档案是否可以寄回生源地”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重要历史记录材料,对于后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事项都至关重要。因此,档案的转递和存放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

对于您的情况,即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应届生,档案的转递方向主要取决于您的就业单位性质:

  1. 如果您的就业单位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就业的单位:

    • 您的档案将会被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由这些单位进行保管和管理。
  2. 如果您的就业单位是非公单位、您选择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

    • 您的档案可以选择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希望将档案寄回生源地,即户籍地,是完全可以的。您只需在毕业去向登记信息中填写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为档案接收单位即可。
  3. 档案转递的具体流程:

    • 档案的转递是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的。毕业生离校前,高校会整理您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 然后,高校会根据您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并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 最后,高校会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准确转递。
  4. 档案存放的费用问题:

    • 自2015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因此,您无需担心档案存放会产生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您作为应届生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且希望将档案寄回生源地,是完全可行的。您只需在毕业去向登记信息中明确填写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为档案接收单位,并遵循高校的档案转递流程即可。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