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别人店去路上的摔倒,店里老板是否需要赔钱,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摔倒的原因、店家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等。以下我将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店家的安全保障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意味着,如果店家在其经营场所内,包括通往店内的路上,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清理障碍物、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店家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摔倒的具体原因:
- 如果摔倒是由于店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有障碍物未及时清理等,那么店家很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摔倒是由于顾客自身原因导致的,如走路不看路、穿高跟鞋不稳等,那么店家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店家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其责任可能会进一步减轻或免除。
举证责任:
- 在这类案件中,受伤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店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其摔倒与店家的未尽义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这可能需要受伤者提供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店家被认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其可能需要赔偿受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如果造成残疾的,店家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建议:
- 对于受伤者来说,如果认为店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自己摔倒受伤,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店家来说,应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清理障碍物、设置警示标志等,以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