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单位注销 收到款子怎么办-张长波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若双方单位均已注销,收到款项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款项性质、注销程序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1. 核查注销程序合法性及剩余财产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186条及《民法典》第68条,单位注销前需完成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等。若注销程序合法且已公告债权人,原则上单位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 若款项属于清算剩余财产:需核查清算组是否已按股东出资比例或章程约定分配完毕。若已分配,收款方可能构成不当得利,需返还;若未分配,需联系原股东或权利义务承继人处理。
    • 若款项属于未了结债务: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主张其承担清偿责任。
  2. 确认收款方主体资格及款项性质

    • 若收款方为原单位股东或权利承继人:需提供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证明其有权接收款项的文件,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 若款项为合同履行款:需核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已注销,若双方均注销,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款项归属。例如,若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后未履行部分不再执行”,则收款可能缺乏依据。
    • 若款项为错误支付:根据《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
  3. 处理建议

    • 立即暂停处置款项:在未明确款项性质前,避免将款项用于非必要支出,防止后续被追偿。
    • 收集证据材料:包括注销登记文件、清算报告、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款项来源及合法性。
    • 咨询专业律师:若涉及复杂法律关系(如跨境支付、税务问题、第三方权益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制定合规处理方案。
    • 协商或诉讼解决:若与付款方存在争议,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风险提示:单位注销后,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任何以原单位名义开展的活动均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若收款行为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或损害第三方利益,还可能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建议优先通过法律程序明确款项性质,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