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何立敏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以下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为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助于劳动者进行长期职业规划,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稳定的技术熟练职工队伍。

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主动选择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例如,小李自2013年起一直在A公司工作,至2023年已连续工作满十年,若符合续订条件且小李提出,A公司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特定历史阶段与企业改制背景: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已连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老张在某国有企业改制时已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他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且提出或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例如,小王与B公司连续签订了两份一年期的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上述不良记录,第二次合同期满时,B公司应与小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法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 如小赵于2022年入职C公司,至2023年C公司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除上述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签订方式不受前述法定条件的限制,体现了双方的自由意志和契约精神。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工资调整

  1. 解除条件: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解除条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同。
  2. 工资调整: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资并非一成不变,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工资标准、依据法律规定或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调整,或随着劳动者工作年限增加、技能提升及企业发展等因素,依据企业内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进行相应提高。

六、法律意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使劳动者能够在用人单位进行长期个人规划,发展自己,增长才干;同时,用人单位也能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这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条款内容见前文“解除条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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