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起诉抚养费是否要去被告户籍地起诉,以及被告不居住在户籍地能否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起诉抚养费的原则上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这里的被告住所地,一般指的是被告的户籍地。在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和详细地址信息,以便法院进行核实。
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被告离开户籍地已经超过一年,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时,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居住证明,该证明需要由居(村)委会(或其上级机关)、公安机关或者居住地的物业公司出具,以证明被告在此居住已满一年以上。
针对您提到的“被告不居住在户籍地能否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认定。如果被告的单位所在地是其经常居住地(即已在此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原告能够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那么原告是可以选择在被告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的。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被告不在国内、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这三种情况下,原告应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并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被告出境记录、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刑事拘留证、逮捕证或者刑事判决书等。
总结来说: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