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去法院起诉要抚养费是否一定得在户口所在地起诉”的问题,这其实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原则。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并不一定非要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
在民事诉讼中,通常遵循的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涉及抚养费、赡养费等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律也提供了一些特殊的管辖规定,以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
具体到抚养费案件,如果您和被告(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您并不一定非要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起诉。您可以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更直接地接触到被告,便于法院进行送达、调解和判决等后续工作。
另外,如果您和被告之前已经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法院已经就抚养费问题作出了判决或者裁定,那么如果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或者裁定,您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再次起诉。
总的来说,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并不受户口所在地的严格限制。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方便程度,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一审法院进行诉讼。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律机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