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旷工联系不上 解除聘用关系的程序-朱俊鹏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旷工且联系不上,解除聘用关系的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调查核实与取证:

    • 事业单位应首先对工作人员的旷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旷工的起止时间、天数、是否连续等,并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交接情况等。
    • 若工作人员无法联系上,应尝试通过其紧急联系人、家庭住址、社交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联系,并保留联系记录作为证据。
  2. 发出书面通知:

    • 在确认旷工事实后,事业单位应向工作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返回工作岗位或说明旷工原因。
    • 通知中应明确旷工的严重性、可能面临的后果以及返回工作岗位的最后期限。
    • 若无法直接送达,可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并保留送达证据。
  3. 作出解除聘用关系决定:

    • 若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返回工作岗位且未说明合理原因,事业单位可依据相关规定和聘用合同,作出解除聘用关系的决定。
    • 决定中应明确解除聘用关系的理由、依据以及生效时间。
  4. 送达解除聘用关系决定:

    • 事业单位应将解除聘用关系的决定送达给工作人员本人。若无法直接送达,可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并确保送达的有效性。
    • 送达后,应要求工作人员签收或留存送达证据,如邮寄回执、公告截图等。
  5. 办理离职手续与档案转移:

    • 解除聘用关系后,事业单位应协助工作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保转移、工作交接等。
    • 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工作人员的档案转移至其新的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
  6. 备案与公告:

    • 事业单位应将解除聘用关系的决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
    • 若有必要,可在单位内部或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宣布解除聘用关系的事实。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达到一定期限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具体旷工期限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规定而异,但通常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事业单位应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侵犯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 若工作人员对解除聘用关系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因此,事业单位在作出决定前应充分评估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 若事业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可能面临劳动仲裁或诉讼的风险,甚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若工作人员因旷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注意,赔偿范围应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且需有充分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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