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张东海律师|法行宝
2026-06-08 侵权纠纷

关于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的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1. 肖像许可使用期限主要由合同约定:肖像权人和使用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使用期限,这是最常见且直接的方式。
  2.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处理: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协商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同,肖像权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

详细分析如下:

一、合同约定优先

肖像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必须获得肖像权人的合法授权或许可。而肖像许可使用的期限,首先应当由肖像权人和使用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约定可以是具体的年限,如一年、两年,也可以是至某特定事件发生时止,如至某产品停止生产销售之日止等。

举例说明:假设一位明星与一家广告公司签订肖像使用许可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明星的肖像将用于该广告公司某款产品的广告宣传,使用期限为两年。那么,在这两年内,广告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范围等使用该明星的肖像。

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若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对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明确使用期限。这是解决合同漏洞的一种常见方式,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双方可以参照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或同类型交易的习惯来确定使用期限。例如,若同类交易中通常使用期限为1年,且合同中其他条款也未对使用期限作出特别规定,那么可能以此作为参考,确定使用期限为1年。

若仍无法确定使用期限,则该合同将被视为不定期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给予对方合理准备时间的前提下,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以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约定期限过长及违约情况下的解除权

当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有明确的使用期限约定时,若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如使用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但同样需要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并可能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

举例说明:若广告公司在使用明星肖像的过程中,未经明星同意擅自将肖像用于其他产品的广告宣传,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此时,明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广告公司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满与续签

肖像使用合同一旦期满,使用权即自动终止。若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应重新签订合同以延长使用期限。这一做法既符合合同法的精神,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重新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就使用期限、使用方式、报酬等条款进行重新协商和约定。

五、法律建议

  1. 明确约定使用期限:在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使用期限,以避免后续争议。
  2. 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自动续期、违约责任等,以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及时咨询法律意见: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及时向我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综上所述,肖像许可使用期限的问题主要依赖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务必确保获得合法授权或许可,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