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愿给的钱子女可以要回去吗怎么办-李永慧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婚姻家庭

结论:老人自愿给的钱,子女一般不可以要回去,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例外。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正常赠与情形

如果老人明确表示将钱赠与他人,并且完成了交付行为(比如现金交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钱转到对方账户),从法律层面来讲,这就完成了赠与的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是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这笔钱的。

这是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例如,老人将自己多年的积蓄 10 万元赠与自己的孙子,用于孙子购买学习用品或者作为教育基金,并且将钱转到了孙子的银行账户里,那么孙子就合法拥有了这 10 万元,老人的子女不能要求孙子返还。

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如果受赠人对老人实施了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老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或者对老人的其他近亲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老人有权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钱财。例如,老人的子女平时对老人不管不顾,甚至经常打骂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将原本打算给该子女的钱赠与了其他照顾自己的人,之后老人又后悔了,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如果受赠人对老人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比如老人的成年子女,但是却拒绝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不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不给老人生活费等,老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老人的儿子长期不工作,靠老人微薄的退休金生活,还对老人不管不顾,老人将自己的积蓄赠与了邻居,之后老人可以要求邻居返还这笔钱(如果邻居知道老人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老人在赠与钱财时,与受赠人约定了某些义务,比如要求受赠人定期看望老人、为老人提供一定的生活帮助等,但是受赠人没有履行这些义务,老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老人将自己的 5 万元赠与侄子,约定侄子每周至少来看望老人一次,但是侄子在收到钱后,一次都没有来看望老人,老人就有权要求侄子返还这 5 万元。

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

如果老人在赠与钱财时,已经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其赠与行为可能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钱财。但是,要证明老人在赠与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等证据。例如,老人在赠与钱财前已经被诊断为严重的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子女不知道老人已经患病,老人将钱赠与了他人,之后子女发现老人的病情,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受赠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