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明确取消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是否收取该费用主要取决于地方性规定以及具体项目的性质。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国家层面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要求企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但未明确规定必须收取“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该费用通常属于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中介服务收费,是否收取需以地方政策为准。
地方性规定差异
- 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等)已取消或调整了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将其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的“多评合一”改革,或改为由企业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政府不再直接收费。
- 仍有部分地区保留该费用,但收费标准需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且需通过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
项目性质影响
- 强制性评价:对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生产等高风险行业,国家明确要求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但费用通常由企业承担,是否单独列为“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需看地方规定。
- 非强制性项目:一般工业项目可能无需强制评价,或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委托评估,费用由市场调节。
建议:
若您涉及具体项目,可先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 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最新政策;
- 查看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若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注意核实其资质及收费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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