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既可以起诉实际侵权人(即开车撞您的人),也可以将车辆登记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实际必要;同时,您有权直接要求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赔偿,若对方不配合,诉讼是合法途径。
以下是具体分析:
责任主体:开车的人是直接侵权人,必须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交通事故中,侵权人(即开车撞您的人)是直接责任人,无论车辆是否归其所有,您都有权直接起诉他要求赔偿。这是最核心的诉讼对象,不能遗漏。
车辆所有人的责任:需满足特定条件才需起诉
若车辆登记所有人(即车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例如:明知驾驶人无驾照、酒驾仍出借车辆,或车辆存在缺陷未告知等),您可依据《民法典》第1209条将车主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若车主无过错(如正常出借车辆、驾驶人资质合法),则起诉车主可能无法获得支持,此时单独起诉驾驶人即可。
保险公司是否必须列为被告?
若对方已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理论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直接向您赔偿(《民法典》第1213条)。但实践中,若对方不配合报险,您需通过诉讼解决:
当前建议:优先固定证据,尽快起诉侵权人
总结:您有权起诉实际撞您的人,是否起诉车主需看其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虽是潜在赔偿方,但需通过诉讼或判决推动其履责。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如有进一步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