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侵权事件有哪些-董晓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肖像权侵权事件主要包括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恶意侮辱或丑化他人肖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肖像等情形。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解释:

  1.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 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这是最常见的肖像权侵权情形。例如,商业广告中使用知名模特的照片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或餐厅未经顾客同意将顾客用餐照片张贴在店外海报上以吸引顾客。这些行为均未经肖像权人允许,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构成侵权。
    • 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如新闻报道中非基于公共利益合理使用他人肖像,或个人出于恶意或其他不当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如报复性发布配侮辱性文字的肖像),均侵犯了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2. 恶意侮辱或丑化他人肖像

    • 不法行为人可能通过涂改、拼接、恶搞等方式处理他人肖像,损害其形象和名誉。例如,制作包含他人丑化形象的表情包并在网络上传播,或故意损坏他人的肖像画、照片等实物。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可能同时侵犯名誉权,给肖像权人带来精神损害。
  3. 擅自创制他人肖像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为其画像并公开展示,或利用技术手段制作虚拟形象并用于商业用途,也构成肖像权侵权。例如,某些艺术家或设计师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作为创作素材进行艺术加工或商业利用,这种行为同样侵犯了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4.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肖像

    • 随着科技发展,利用AI等技术伪造他人肖像的情况日益增多。不法分子可能未经知名艺人同意使用其肖像制作虚假视频内容用于诈骗或其他非法活动,或通过深度伪造技术将他人面部特征替换到不适当、违背公序良俗的视频场景中。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造成名誉损害和精神伤害,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罪名。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对于肖像权侵权行为,受害者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包括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应综合考虑行为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平衡各方利益。
  • 为了保护自己的肖像权,个人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照片和形象,避免被他人随意使用。同时,一旦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外情况: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可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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