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继承权是法定权利,哥哥无权单方面剥夺妹妹的继承权。具体分析如下:
法定继承权的不可剥夺性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若未立遗嘱,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具体需结合家庭结构判断),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哥哥无权通过协议、声明等方式剥夺。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若妹妹存在《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才会丧失继承权。但此类情形需经法院认定,哥哥个人无权判定。
哥哥可采取的合法途径
建议行动步骤
温馨提示:家庭财产分配涉及情感与法律双重问题,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起草法律文件,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