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形-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用工单位通常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特定情形下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用工单位承担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

1. 用工单位直接侵权导致劳动者损害

  • 情形:用工单位因管理过失(如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未进行必要培训)或故意行为(如侮辱、体罚劳动者)导致劳动者人身或财产损害。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91条: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若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用工单位可追偿。
    • 《劳动合同法》第92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示例:用工单位未提供防护设备导致劳动者工伤,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劳动者遭受职场暴力,均需直接赔偿。

2. 用工单位违反法定义务

  • 情形:用工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包括:
    • 未按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报酬;
    • 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 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
    • 未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 连续用工未实行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62条明确列举用工单位义务,违反者需直接承担责任。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9条、第10条进一步细化同工同酬、培训等要求。
  • 示例:用工单位长期安排派遣员工从事高强度工作,但工资低于正式员工,劳动者可要求用工单位补足差额。

3. 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连带责任

  • 情形:若劳务派遣单位(如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或用工单位(如违法退回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损害,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92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用工单位违反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示例:派遣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用工单位需与派遣单位共同赔偿。

4. 用工单位违法退回劳动者的后果

  • 情形:用工单位在非法定情形(如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经济性裁员)下退回劳动者,或退回程序违法(如未提前通知派遣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明确允许退回的法定情形(如试用期不符条件、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情形退回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赔赔偿金。
  • 示例:用工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随意退回劳动者,但未满足经济性裁员程序,需支付赔偿金。

5. 用工单位对派遣单位选任的连带责任

  • 情形:若用工单位明知派遣单位无资质或存在违法行为(如未依法注册、拖欠工资),仍与其合作导致劳动者损害,需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6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司法实践中,用工单位对派遣单位资质负有形式审查义务,未尽审查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 示例:用工单位选择未注册的“黑中介”派遣员工,员工被欠薪后,用工单位需与派遣单位共同赔偿。

法律建议

  1. 对劳动者:

    • 保留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沟通记录);
    • 优先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权利,若派遣单位无力赔偿,可同时起诉用工单位;
    • 涉及工伤时,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工单位配合提供材料。
  2. 对用工单位:

    • 严格审查派遣单位资质(如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许可证);
    • 签订书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工伤处理、退回条件);
    • 避免直接管理劳动者(如考勤、奖惩),防止被认定为“实际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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