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最后一句话怎么写-曾坤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合同纠纷

调解协议的最后一句话通常是对协议整体效力的确认和强调,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写法,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或调整:

  1. “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这句话明确了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法律效力,是调解协议中非常关键的一句。它告诉双方,一旦签字或盖章,协议就正式生效,并且双方都必须遵守。
  2. “本调解协议一式X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这句话说明了协议的份数和保存方式,以及各份协议之间的法律效力关系。这有助于确保协议的正式性和可追溯性,也方便双方和调解机构在需要时查阅。
  3. “本调解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这句话是对协议可能存在的遗漏或后续争议的处理方式的规定。它给了双方一个解决争议的途径,即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本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 这句话强调了协议的自愿性和严肃性,提醒双方要认真对待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或废止。

在实际撰写调解协议时,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调解的内容,选择或组合上述句子,或者根据需要添加其他必要的条款。重要的是要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明确,能够准确反映双方的意愿和约定。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调解协议撰写需求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