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90条和72条有啥不同-吴楠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劳动法》第90条与第72条在立法目的、适用情形及法律后果上均存在显著差异,以下从具体条款内容、适用场景及法律意义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条款内容对比

  1. 第72条(社会保险义务)
    原文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核心要点:

    • 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必须参加社保并缴费;
    • 覆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 违反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可能面临罚款(《社会保险法》第84条)。
  2. 第9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原文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核心要点:

    • 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行为(如无合法理由、未履行法定程序);
    • 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 例如:工作3年的员工被违法辞退,可获6个月工资赔偿。

二、适用场景差异

**条款** **触发条件** **典型案例**
第72条 未依法缴纳社保 公司未给员工交医保,员工生病无法报销
第90条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孕期女职工被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辞退

三、法律意义与实务建议

  1. 第72条的实务意义

    • 劳动者权利: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或向社保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风险:除行政处罚外,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待遇(如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2. 第90条的实务意义

    • 劳动者救济:被违法辞退时,可主张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用人单位合规建议:解除合同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1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纪、经济性裁员),并履行通知工会、书面通知等程序。

四、常见误区澄清

  • 误区1:认为“未缴社保可直接主张赔偿金”?
    纠正:未缴社保的救济途径是补缴或行政投诉,与第90条的违法解除赔偿无关。
  • 误区2:认为“所有辞退都需支付2倍赔偿”?
    纠正:仅当用人单位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时适用,若为合法解除(如员工严重违纪),则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无补偿。

总结:第72条与第90条分别规范社保义务与劳动合同解除,前者属于“持续义务”范畴,后者属于“合同终止”范畴。若您遇到具体问题(如公司未缴社保或被违法辞退),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材料为您分析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