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单位相同岗位的工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原单位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若新单位与原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如集团内部调动、子公司间调动、并购重组等),且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约定工龄连续计算,则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入新单位工龄。例如:A公司被B公司收购,员工从A公司调至B公司相同岗位,若协议约定工龄连续,则工龄从入职A公司时起算。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单位工龄是否清零
若新单位与原单位无关联关系(如跳槽至完全独立的新公司),且新单位未明确承诺承接原工龄,则原工龄通常不连续计算,新单位工龄从入职新公司之日起算。例如:员工从甲公司离职后,入职乙公司相同岗位,乙公司未承诺工龄连续,则工龄从入职乙公司时重新计算。
例外情形:若新单位通过书面协议(如录用通知、劳动合同)明确承诺“认可原工龄”或“工龄连续计算”,则需按协议执行。
特殊行业或地区的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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