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挥霍了但是陆续在还钱还能构成诈骗吗-王慧欣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借钱挥霍了但是陆续在还钱,并不必然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判断借款人借款时的主观故意以及借款过程中的客观行为表现。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不构成诈骗的情况

  1. 真实借款意图与还款行为

    •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具有真实的借款意思,提供了真实的身份信息,并承诺了还款方式和期限,仅仅是在取得借款后将钱挥霍,导致到期无法偿还借款,但后续仍在陆续还款,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民事借贷纠纷。例如,因创业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借款,朋友基于信任出借,但借款人拿到钱后,因投资失败且个人消费无节制,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按时还款,不过借款人仍在尽自己所能陆续还款,只要借款时并无欺诈意图,就不构成诈骗。
    • 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虽然不构成诈骗,但借款人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即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偿还剩余借款。若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财产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2. 借款用途虽不合理但无欺骗

    • 借款人借款时告知了出借人真实的借款用途,即便该用途在常人看来不太合理,比如借款用于购买奢侈品等非必要消费,但只要借款时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且后续有陆续还款的行为,一般也不构成诈骗。比如,借款人向出借人说明自己想借款购买一款限量版手表,出借人同意出借,之后借款人因各种原因资金紧张,但仍坚持陆续还款,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诈骗。

二、构成诈骗的情况

  1. 非法占有目的与欺骗手段
    •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即使借款后陆续还款也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编造虚假事实(如家人患重病急需手术费)向他人借款,实际上并无该需求,拿到钱后用于奢侈消费等挥霍行为,且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还款,只是后续为了掩盖诈骗行为或暂时安抚出借人而陆续还了一小部分钱,这种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 数额标准:诈骗行为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不同地区对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比如,在一些地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法律建议

  1. 对于出借人

    • 谨慎借款:在出借资金前,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用途等信息,避免盲目出借。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如房产抵押、车辆抵押或找有经济实力的人提供担保等,以降低借款风险。
    • 保留证据:出借人在借款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明确的还款计划,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时将起到关键作用。
    • 及时维权:遇到借款人挥霍借款且还款异常的情况,出借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协商、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怀疑借款人构成诈骗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2. 对于借款人

    • 合理借款:借款前应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避免盲目借款和挥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收入水平来确定借款金额和还款计划,确保能够按时还款。
    • 诚信还款:如果已经借款,要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还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与出借人沟通协商,说明情况并争取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等解决方案,避免因逾期还款引发纠纷。

综上所述,借钱挥霍了但是陆续在还钱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都应增强法律意识,谨慎处理借贷关系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债务债权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