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现在可以收取吗-翟晓静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合同纠纷

质保金是否可以收取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我国法律未完全禁止收取质保金,但需满足合法性、合理性及合同自愿原则。以下从不同场景展开分析: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场景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比例限制:质保金总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017年修订后从5%降至3%);
  • 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或工程质量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
  • 返还期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届满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质保金。

风险提示:若合同约定比例超标或强制要求现金保证金,可能因违反部门规章被认定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

2. 买卖合同场景

法律未明确禁止买卖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但需遵循:

  • 自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强制收取;
  • 比例合理:应与商品质量风险匹配(如设备类可约定5%-10%,消费品建议低于5%);
  • 期限明确:需约定质保金返还条件(如验收合格后X日)及逾期责任。

典型案例:某企业销售设备时约定10%质保金,因未在合同中明确返还条件,法院最终判决按行业惯例(验收后1年)返还。

3. 服务合同场景

常见于IT开发、装修等服务领域,需注意:

  • 目的合法性:质保金应仅用于保障服务质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比例限制:建议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参考建设工程比例);
  • 返还机制:可约定分期返还(如验收后返50%,剩余50%在质保期届满后返还)。

合规建议:无论何种场景,均应通过书面合同明确质保金条款,并避免使用”押金”“保证金”等模糊表述,防止被认定为流押条款。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合同条款或起草/审查协议,可直接向我提供合同文本或场景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