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上有人受伤,并非绝对要求双方都报保险,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分析如下:
责任明确且一方全责的情况
如果交通责任认定书明确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通常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此时,无责方无需报自己的保险(如交强险中的无责赔偿部分虽存在,但实践中多由全责方统一处理)。例如,全责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伤者,无责方只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双方均有责任的情况
若责任认定书划分了主次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双方均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例如:
特殊情形:伤者自行主张权利
即使责任明确,伤者也可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此时法院会根据责任认定书判决双方或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判决涉及保险赔付,保险公司会介入处理;若超出保险范围(如未投保商业险),则需责任方自行承担。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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